证券公司债券是,证券公司债券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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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6:10:05
华迈科技(603042)7月25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因公司此前披露的定增预案及回复未充分揭示收购人认购股份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风险,存在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不审慎、不充分的情况。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杨维刚、副董事长朱崇北、总经理杨勇等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当晚,华迈科技也发布公告,宣布将再次推迟回应上交所发出的关于拟增加公司控制权的第二份问询函。华迈科技表示:“询价涉及的事项有待进一步核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控制权变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华迈科技董事会秘书的办公电话被多次拨打《》。记者致电,但截至发稿尚未接听。
华迈科技今年6月20日发布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拟变更定向增发股权,引发上交所两次问询。其中,收购方深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和经营能力成为上交所二次问询的重点。
定向增发预案显示,深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拟以不超过5.14亿元现金认购华迈科技股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备A股发行认购能力。公司7月2日回复问询函时,进一步提供了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详情,包括深兰控股实收注册资本5000万元、银行并购贷款4亿元等自筹资金。其中,银行并购贷款资金约占定向增发所需资金的80%左右。华迈科技表示,根据深兰控股提供的信息,深兰控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于今年6月缴付。同时,深兰控股于2023年6月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发的编号为CLC20230229的《贷款承诺函》,中信北京分行承诺向深兰控股提供最高4亿元的并购贷款元。《贷款承诺函》 有效期至2024 年6 月13 日。
但江苏证监局询问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方案时,深兰控股尚未缴付出资,深兰控股并购贷款能否获得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据华迈科技7月25日关于推迟回复上交所第二次问询函的公告称,公司进一步表示:“《贷款承诺函》不属于实质性借款承诺,仅是框架协议。未来需要签订正式合同。能否获得次级贷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江苏证监局认为,公司此前披露的定向增发计划及回复并未充分披露收购人认购股份的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风险披露不充分等风险,因此,江苏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及其董事长杨伟刚发出警告信,副董事长朱崇北、总经理杨勇等相关负责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告诉《》记者,华迈科技的定向增发事宜目前仍在筹划阶段。证监会的警示对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产生直接影响。定向增发能否推进取决于收购人的履约能力,即能否在方案提交股东大会之前完成注册资本缴付并获得银行贷款。如果收购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定向增发方案就不现实、不可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作为本次发行后的控股股东,深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海波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推动上市公司向其购买资产导致清单。公司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根据公司6月21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相关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证监会。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完成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肯定的是,公司的控制权最终是否会真正发生变化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华迈科技拟增持及变更股权的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