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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1:47:43
每一条热评|先河环保拒绝中小股东提案,这种趋势不能持续太久
各位解说徐帅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先河环保(SZ300137,股价6.05元,市值33亿元)、公司董事长张巨军、董事会秘书沉超未及时公告临时公告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根据需要提出建议。
据多家媒体报道,中秋节前一天(9月28日),先河环保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提出的临时提案迅速获得通过,而中小微企业的临时提案则迅速获得通过。股东们没有在同一天提交。
两项临时方案均涉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的选择,仙鹤在环保处理上的差异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不满。
有一些值得讨论的地方。一是上市公司临时提案审核标准公开透明。
先河环保认为,联席股东临时提案相关文件存在关键文件缺失(无授权委托书、监事候选人承诺书等),且不少文件形式不符合临时提案文件要求。相关规范性文件。
我认为上市公司应该保持中立。
面对类似提案,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处理股东异议,并允许相关股东对双方提案进行核实和公开比较。
仅仅因为“缺少关键文件”而拒绝中小股东的提案,将使整个提案过程更加混乱。
其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没有给中小股东留下“失误空间”。
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9月22日晚间,先河环保公告称,将于10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但从时间线来看,9月23日和9月24日为周末,9月29日至10月8日有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周六和周日非交易日。
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实际可以提交提案的时间仅有9月25日至28日的四天时间。
此外,先河环保9月22日的公告中并未提及此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直到9月28日公告,投资者才获悉上市公司将通过青岛庆力的提案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时间是交易日还是非交易日,但先河环保的一系列公告并没有违反规定,但中小股东临时提案的披露时间却被明显压缩。
最终,尽管媒体质疑、监管机构出具关注函、地方证监局要求整改,先河环保仍坚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了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
这个临时提案引起了很多质疑。在中小股东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先河环保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还需监管机构界定。
先河环保不宜拒绝中小股东的提案。上市公司有审议提案的自由裁量权,应当中立、公平地对待每位股东。
但在现实博弈中,权力制衡不容忽视,中小股东合法合理的临时提案权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
我建议,临时股东提案的披露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提案内容对上市公司管理、经营、公司章程的影响,而不是要求其十全十美。每个细节。
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中小股东临时提案审核的渠道,如投资服务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