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转换债券名词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可转换债券名词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转债,又称“可转债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成对应上市公司股票的有价债券”。
特点:
1. 它是债券,具备债券的按时付息、到期还本的特点。
2. 原始发行的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张,可以按照转股价转换成对应上市公司的股票。
3.可转债发行存续最长6年,发行6个月后方可进行转股。
4、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今天买入可以当日卖出。
5、可转债可以信用申购,即使没有股票市值也可以申购。
所以它既具有债券的特性又在特定条件下具备股票的特点。
可转债一般指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特征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债意思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简单地说,可转债就是一种可以转化为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可转债指的是债券持有人依据发行时的约定价格把债券都变成了公司的普通股债券。可转债早在1996年就开始存在了,可转债很好的将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这三大特点结合在一起,使得可转债变得更加灵活,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可转债,又称“可转债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成对应上市公司股票的有价债券”。
特点:
1. 它是债券,具备债券的按时付息、到期还本的特点。
2. 可转债发行存续最长6年,发行6个月后方可进行转股。
可转债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持有者有权按照约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其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债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债券的特征,也包含了权益特征,还具有相应于标的股票的衍生特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转换债券名词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转换债券名词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