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下发自查清单公告(北交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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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00:57:23
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金其林的分析师报告获得权威、专业、及时、全面的信息,帮助他们挖掘潜力股的机会!据中证金牛消息,北交所近日向各保荐机构下发《关于实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通知》号文,要求保荐机构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指导、监督北交所上市公司及在审企业进行自律监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自律规则。检查确保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北交所还向保荐机构印发了自查清单,共包括13项自查项目。
已上市公司应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和相应调整。在审企业也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和调整。
具体来说,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指导、监督上市公司和在审公司进行自查。
自查表第一部分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是否符合《独董办法》的任职资格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是否不少于三分之一,并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是否曾在3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否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根据通知要求,保荐机构应当指导上市公司和在审企业对照自查清单认真检查整改。保荐机构还应当对自查过程进行记录,并在自查完成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北交所将对保荐机构进行监督核查,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和结果合规。
此外,北交所还提醒保荐机构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保荐机构应保证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了解上市公司和在审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保荐机构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和独立董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三是保荐机构应积极协助上市公司和在审企业提高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有效性和质量,确保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体来看,北交所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通过发布自查清单并要求保荐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独立董事制度的落实和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荐机构要认真配合、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和在审企业完成自查调整工作,在保证规范运作的同时,提高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和质量。思考是否应该关注独立发行制度和公司治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