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交易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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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17:28:03
泸州川穗粮油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田平坐在看守室内。回顾自己的一生,他感慨地说:“那天,我看到阳光照在墙上,我感触很深……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自由,他就一无所有了。”
田平出生于叙永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宜宾市粮食技工学校毕业后,他分配到叙永县大树区粮油粮食站工作,后又调到叙永县省级粮食储备站工作。
1992年,由于单位业绩不佳,田平选择停薪留职,外出打工。他在外工作了10年。
2002年,田平接到原单位通知,调回泸州川穗粮油有限公司工作。这10年的工作经历让他深深珍惜新的岗位。田平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勤奋认真的工作态度,赢得了领导的好评。
2017年,田平被任命为川穗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然而,一旦你掌握了权力,诱惑往往会不请自来。
或许田平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某个时刻,他对美食工作的执着和初心发生了变化。
田平回忆道:“因为业务关系,我们合作的企业经常一起喝茶、喝酒、打牌、钓鱼。”面对温水煮青蛙的陷阱,初任经理的田平依然犹豫不决。然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聚会中,他渐渐放松了警惕。他不仅没有拒绝企业主的红包和感谢费,甚至还与这些企业主建立了密切的关系。
泸州金大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郑某某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至2020年,田平按照郑某的指使,将川穗公司的资金借给金地公司,并通过签订虚假的粮食购销协议收取利息。期间,金地公司五次未能按时还款,田平均未收回货款。为了感谢田平照顾还款事宜,郑某某先后五次赠送田平共计12万元。
2019年,田平以稻米仓储轮换费为名,签订虚假协议帮助金地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作为回报,郑某某分五次给了田平共计10万元现金。
“当时我心里就有一个想法,这件事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只要我不说,他也不说,就没有人知道。我很幸运,但是我最终变得越来越深。”田平坦言这是书上说的。
除收受企业贿赂外,田平还涉嫌挪用押金、超额缴纳粮食等行为。
2017年上半年,田平私下与郑某某商议,将金地公司为川穗公司储存的区级小包装大米的仓储费由每吨300元提高到每吨400元,并向郑某某询问。以现金支付天平增加的部分仓储费。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根据工作安排,中央储备粮泸州直营仓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绥公司将下属储存的委托市场粮食7000余吨交付弥陀仓库。货物出库后,阿弥陀佛仓库内还残留着86.61吨“溢粮”。但田平并没有将这些“多余粮食”登记在自己的账户上,而是私下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金地公司。
经查,田平自2017年起与郑某某串通,挪用储蓄费30万元,并通过倒卖“溢粮”非法获取17万余元。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为金大地农业开发公司提供经营协助,收受郑某某给予其的现金24万元。
种种行为表明,田平无法无天,贪婪心理严重。担任四川绥公司经理的五年间,他的权力观膨胀,价值观扭曲。即使党的十九大结束后,他仍然不肯停下来。他不仅收受大量礼品、贿赂,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埋葬粮食储备。他在轮岗、项目投标、公司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其涉嫌贪污、受贿共计130万元,给国家粮食安全储备造成巨大隐患。
2022年1月,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对田平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该案成为该市纪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泸州市纪委监委推动以案促改,做到了案件查处、问题分析、警示教育、系统治理“四同时”。
坐在看守室里,已经六十多岁的田平深感遗憾地说:“如果我能坚守诚信的底线就好了,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然而,留给他的却是无尽的痛苦和遗憾。
2022年5月,田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2022年11月,田平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纪检监察委何岸)(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