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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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21:38:5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中国人民的饭碗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事项和重点,加强政策供给、资金落实和机制建设,努力让粮食安全中国人多吃“吉林粮”。
截至2022年底,省财政部共筹集安排相关资金667亿元,年均增长15%。
积极行动,围绕实施“储粮在土地、储粮在科技”战略,依托产粮大县,重点扶持“好土地、好种子、好机遇、好机遇”等关键环节。好的方法,才有好的产品”。
良田建设方面,黑土地保护投入1242亿元,同比增长20.8%。
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每亩投资不低于3000元。
深入推广保护性农耕,积极应用水肥一体化等先进农机具,位居全国第一,面积3547万亩。
良种繁育方面,投入67亿元,深入推进产业振兴工程,加快种质资源创新平台、生物育种联盟、良种繁育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
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开展“强种贷”业务,支持综合种业企业。
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方面,结合吉林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结构,提高先进适用农机补贴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积极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
在技术推广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各市县推广“深耕+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加大科学安全储粮投入,通过推广庭院立体储粮、建设集中储粮点等方式开展“粮食趴地”整治,减少粮食损失,增加利润。
在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等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协调各方面资金支持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农林牧业融合发展。副业渔业和饲料,打造农产品品牌,不断扩大粮食安全水平和范围。
要坚持诚信创新,完善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定粮食增产信心。
省财政厅将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协调运用多种资金来源,积极拓宽财政投入渠道支持农业。
完善支农资金配置激励机制,激发农业发展动力。
在分配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奖励补贴资金等财政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产粮大县保障水平较低等实际问题,给予倾斜支持。
优先支持产粮大县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推动加工业向产区集中、下沉到县城,让更多加工增值效益留在产区。
健全支农资金引导和杠杆机制,为粮食生产提供保障。
优化创新财政支农资金运用。对竞争性、市场化、产业化项目,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使用股权资金、担保费补贴、保险费补贴等。